当前位置:首页>>新版网站>>集团制度>>集团制度>>正文

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2018年05月16日 16:34 点击:[]

一、总 则

1、后勤服务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为保证总经理全面正确行使集团行政管理工作的职权,不断提高集团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是集团领导班子决策、协调、解决集团重要行政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的一项会议制度。

二、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校党委、校行政关于集团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2、各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提出需提请会议研究决定或需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对集团上周工作或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讨论确定本周工作安排或重点工作。

4、研究讨论集团所属单位的服务、管理和经营所涉及的重要问题。

5、集团主要领导认为需要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题确定

1、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征求集团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综合办公室汇总并统筹安排会议议题。

2、议题上报前,分管领导要责成相关部门作充分调研,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等。

3、凡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或协调解决的事项,一般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四、会议召开

1、会议由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一般一周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下午,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

2、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其他需要参会人员,由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确定。有关议题讨论结束后,相关人员即可退出。综合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会议决议

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办公会议议事程序如下:

1、由提出议题的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报,分管领导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表明态度;会议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形成决定。

2、会议讨论重要问题时,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议题在会议上未取得一致意见且难以作出决定时,不形成决定意见,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向学校主管领导请示。

3、会议的决议,必要时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出会议纪要,经总经理审批签发到相关部门。

4、凡经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六、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向会外人员谈论或泄露细节和未作出决定的事项,违者追究纪律责任。

2、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凡涉及与参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亲缘关系、近姻亲关系人的利益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3、与会人员应从时间和精力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关闭手机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得迟到、早退,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离会。

七、落实督办

1、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科室予以落实。

2、会议决议一旦形成,集团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遇有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议的,需办公会议重新研究,否则不能自行改变。

3、综合办公室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检查,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定期在办公会议或工作例会上通报。

八、附

1、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下一条:后勤服务集团议事规则

关闭

Copyright©2017 版权所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备案号:陕ICP备 08101196号

雁塔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邮编:71010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