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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申请手续
2019-02-27 11:45

从国外直接聘请

1、需申请来华工作签证(即Z签证)。由国际处向省外专局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再向省外办申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2、所需材料:
① 单位公函:说明聘请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情况等。另附一张国外证明:确认其品行端正,对华友好;无不良嗜好;无合同纠纷;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②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表》。
③ 护照复印件(如有随行家属,一并递交)。
④ 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国家外专局标准合同及协议附件)。
⑤ 中英文简历(内容需包括外国住址、外国电话、邮件地址、联系方式、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注意:根据国家外专局规定,专业类外籍教师需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语言类外籍教师需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方可获得工作许可。)
⑥ 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有专业培训证书TESOL、TEFL等,一并提供)。
⑦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书。
⑧ 若外教之前是在国内其他单位工作的,提交其上一个工作单位外事部门出具的《外国文教专家或外籍专业人员推荐信》原件。
3、国际处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用快件邮寄给外教本人,外教凭这两份文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入境。入境后30天之内办理其《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请按以下“二:在华居留手续”办理)
从国内转聘(其《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尚有至少一个月有效期,而且该有效期内不回国的)
1、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的延期。外教需在其居留许可到期前提早至少两周将以下材料送交国际处(可邮寄),由国际处向市外专局申请新的《外国专家证》,再向市出入境处申请新的居留许可。
2、所需材料:
① 单位公函
② 《外国专家证申请表》
③ 聘用合同原件(需国家外专局标准合同及协议附件)
④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有随行家属,一并递交)
⑤ 旧《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⑥ 中英文简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⑦ 有效健康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⑧ 4张照片(2寸正面免冠彩照)
⑨《外国文教专家或外籍专业人员推荐信》原件
⑩《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到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办理)
3、延期完成后,国际处将护照(包含新居留许可)和新《外国专家证》寄回给外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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