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动态
我校新增列为陕西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量: 分享到:

省学位办近日下发《关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批复》(陕学位[2016]3号)文件,同意我校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同意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历史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生物科学六个本科专业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本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的评审是省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办对我校2012年改制以来办学水、办学能力和本科教育的一次全面的检查与评估,也是对我校相关本科专业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学校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为契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本科专业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各部门和相关院(系)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及评审做了大量的工作。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是我校办学史上的一件大事,表明我校本科专业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对学校实现转型发展和顺利通过2019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将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今后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我校将严格按照省学位办的要求,依据教育部专业设置及建设等有关文件开展学位授予工作,切实加强对学士学位工作的领导,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大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供稿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撰稿人:李平 审稿人:杨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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