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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线培训班级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

一、报到与入学要求

学员在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及时加入班级QQ或微信群,获得学习账号,登录培训平台并按照要求如实向项目承办单位提供个人信息,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参训者,应由所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向项目承办单位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以及请假逾期两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培训资格。

对于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条件者,经与所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联系,取消培训资格。

二、学习要求

(一)尽快熟练掌握在线培训平台的使用方法,遵守《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线培训学员守则》。

(二)按照培训计划要求参加在线培训活动、开展线下训中实践,积极完成各项培训学习任务。

(三)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禁止请人代写或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并按照要求上传至在线培训平台指定板块。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者责令退学。

三、纪律要求

(一)角色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无论工作中担任任何职务,培训学习期间均为普通学员,要按照《在线培训学员守则》严格要求自己。

(二)课堂纪律。同步在线培训期间自觉维护直播课堂纪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按时参加学习,不得随意出入直播教室;2.手机处于静音状态,不在直播上课时拨打或接听电话;3.穿着礼貌、坐姿端正,不从事与直播学习无关的事项;4.积极参与直播学习中的考勤签到、专家交流、随堂测验、问卷调查等活动;5.规范网络言行,不得发布与培训无关的任何链接、图片、资料等;6.未经直播授课专家和远程平台允许,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更不得私自发布、传播培训资料。

(三)请假制度。在学习期间确因重要事务或患病需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者,由班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上(含1天)须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医院)出具证明,提交班主任,由教育培训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因事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报省教育厅备案。累计缺课时间超过在线同步学习有效学时的1/5者,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学员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未经批准擅自脱训者,责令退学。

(四)考勤制度。培训过程中安排的所有活动均实行考勤,考勤采用不定时线上签到模式,考勤时不在且未请假者,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者,视为旷课。

四、结业要求

完成培训计划规定或指导教师要求的各项任务或作业者,发放结业证书。未能完成规定任务或作业者,不能获得培训班结业证书。

、附则

本制度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培训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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