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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办理基本程序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6日 15:05 浏览次数:

省教育厅下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

人事处根据相关文件制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下发通知

申请人在本部门报名,由各部门填写摸底表并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资格初审后发放相关表格及材料

人事处组织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测试及体格检查

申请认定人员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等级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上报教育厅审查

→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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