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
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陕师院〔2015〕9号)文件精神,规范和落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现将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要求
1、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以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2、岗位设置以处(室)、学院为单位,结合本单位岗位实际情况,本着必要、合理、适当、节约的原则进行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学生人数,不得虚报用工人数,严格实行“一人一岗”,不能替代本部门教工的本职工作。
3、岗位设置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不能占用学生上课、考试和实习等教学时间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及审批
1、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人数,填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附件1),经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20年9月22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德勤楼401室),电子版发送至qq515922318。逾期未报,则不再增设岗位。
2、2020-2021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经学生处统筹核定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布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联系人:王成富马睿,联系电话:029-81530077
附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申报表(2019年6月修改版)》
学生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