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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状况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 10:0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防止学生因心理困扰引发心理疾病、行为问题和危机事件,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学生心理状况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主要通过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及班级学生骨干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筛选出疑似存在心理问题甚至心理危机的学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1.在2023年秋季学期心理健康测评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学生。

2.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就业困难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3.因各种原因受处分、留级、休学后复学、经常旷课、缺寝或经常联系不上的学生。

4.患严重身体疾病,治疗周期长,个体感觉痛苦,仍在校阿坚持学习的学生。

5.迷恋上网、酗酒、赌博、背负网络贷款或养成其它不良习惯的学生。

6.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或家人发生不幸,或身边同学遭遇突发事件的学生。

7.人际关系失调或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8. 适应不良,如学习适应、生活适应、自我适应、交往适应等问题,导致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学生。

9.患有各种程度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仍在校坚持学习的学生。

10.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轻生者的学生。

11.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12.因其他各种问题,如家庭不和睦、价值观冲突、性困扰、对社会不良现象存在困惑等,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排查工作具体要求

1.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及班级学生骨干要广泛深入学生,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细处。

2.各二级学院对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实行分别建档,分级干预。

3.春季是各类心理问题的高发期,望各学院加强对于学生心理状况的了解,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和心理需求,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处理,以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并维护校园稳定。

4.各学院要注意在排查访谈、信息报送和干预过程中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排查结果上报时间及要求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附件《陕师院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于 38 日前将《排查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德勤楼5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xlzx@126.com

联系人:惠晓薇联系电话:8153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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