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20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和2021年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结题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结题验收,落实项目计划,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研究成果进一步完善的意见,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关于2020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立项的通知》(陕师院党〔2020〕71号)批准立项的1个项目;《关于2021年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陕师院党〔2021〕127号)批准设立的10个课题。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1.自查(8月31日)。项目和课题主持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合材料进行上报。
2.专家评审和答辩会(9月15日)。
①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学生处组织专家对项目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召开结题验收答辩会,给出结题验收结论。
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学生处组织专家对课题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给出结题验收结论。
3.公布验收结果(9月20日)。学生处对专家组的结题验收结论研究后,发文公布。
四、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予结题三个档次。对达到优秀和合格档次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不予结题的项目或课题,可延缓半年再申请结题验收,但项目或课题主持人在该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课题。
五、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和课题主持人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工作,认真准备,及时完善,确保质量。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和课题须提交的材料及报送时间:
1.结题验收报告:精品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研究课题主持人须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经所在系审核加盖公章。
2.相关支撑材料:反映该项目或课题研究成果的各类材料等。
3.报送时间:各主持人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含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报告》
学生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