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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 2022-04-11 14:08

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日管理暂行办法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畅通学院与师生的沟通联系渠道,深入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团结、和谐、文明的办学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形式

1、接待日接待:由领导每周轮流接待师生来访,听取和处理师生来访反映的问题。

2、信箱接待:设立领导信箱(置于学院公告栏处),同时设置电子信箱(ssywxy2022@163.com,受理师生来信。

二、接待日的时间、地点

1、时间:学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四下午1430至1630(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遇有重要紧急信访接待问题随时接待。

2、地点:博文楼D307办公室

、接待对象

文学院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支持文学院发展的其他人士。

四、受理范围

1、有关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2、对加强和改善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3、对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以及师生的思想动态和院系工作的热点问题。

4、对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5、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各系部在保障党员权利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6、师生个人在学习、生活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解决的事项

五、接待来访要求

1、接待日安排定期在学院网站公布安排的领导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学院办公室于接待日前一日学院网站上发布相应通知。

2、学院领导接访时,要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或协调解决师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无法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工作,及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有关人员进行反馈。

3、学院领导接访时,应做好接访记录,认真填写《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登记》。接待记录由学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及时督办。

4、来访者需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问题。反映问题时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不得无礼取闹,妨碍正常的办公秩序。

5、接访者要自觉保守秘密和隐私,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

6、学生有生活、学业方面的问题需要与指定学院领导或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的,可通过辅导员老师进行预约,安排落实接待事宜。

六、本办法自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之日起执行,原《中文系系领导接待日制度》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登记

文学院党委

20224月1


附件:

文学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登记

接访日期:

来访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反映问题类别


来访时间


接访领导姓名



主要来访事项或诉求


接访人

处理意见


处理结果

跟踪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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